越南排華事件

越南排華事件

越南過激分子反華的事件
越南自毛澤東逝世後,便開始全面反華排華。1977年,在全國掀起排華高潮,大批華僑被驅逐出國,出境的華僑每人還需交納12兩黃金。僅在1979年4月份,越南當局在難民身上劫掠了2.4億美元,1979年全年,越南當局發難民财可達30億美元。交不起的便就地處死。對越自衛反擊戰前夕,越南當局居然下令軍隊朝中越邊境中國漁民開槍,死傷更為慘重。2014年5月,越南再次發生嚴重排華事件。
    中文名:越南排華事件 外文名: 發生地點:越南

曆史

黃金時期

中越關系幾乎是同步演進的,1965年之前是中越同志加兄弟的黃金時期,越共政權基本上能按照1955年中共和越共關于華僑問題達成的原則協議,對華僑入籍問題完全聽其自願,并給予所有華人與越南人同等的權利。

惡化起源

1965年以後,中越關系暗流湧動,越共政權開始推行“越南化”政策,對華僑進行了各種限制。越南統一是在越華僑處境極端惡化的開始。

1975年8月30日,越南當局強令出版多年、為宣傳中越友好做出了貢獻的河内中文報紙《新越華報》停刊,許多華僑編輯人員被解雇,該事件成為越南采取歧視、排斥華僑的先聲。之後排華運動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1975—1979年間排華運動不斷升級的階段,1979—1986年間排華運動起落不定,但總體上趨于緩和的階段。

第一階段

在第一階段,越南當局采取了多種手段,驅趕北方華僑,迫害南方華僑。迫害南越華僑成為越南方面首先采取的反華排華活動。

一是政治上壓制華僑。1976年2月,越南在南方人口普查和選舉國會代表時發布一項決定,強迫越南南方的華僑一律按照吳庭豔統治時期強加于華僑的國籍進行登記,這實際上是越南方面完全無視自己曾經對吳庭豔政權華僑政策的譴責,完全否定了自己過去執行的華僑政策。

二是經濟上鏟除華僑的影響。越南當局通過前後三次的“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兌換貨币、接管華僑社團的産業、向輸出的難民索取财物、封閉所有銀行,凍結或沒收存款,封閉所有進出口和貿易公司等方式幾乎将華僑趕出了整個越南經濟圈,達到了其鏟除華僑經濟影響力的目的。越南在南方實行迫害華僑的政策後,又于1976年開始驅趕越南北方的華僑。

1977年初,越南開始實行“淨化邊境”的措施,起初是強迫居住在邊境地區的華僑向越南内地遷移,後來幹脆将大批華僑驅逐出境。越南當局通過種種手段,到1977年底,就有4萬多華僑被驅逐回中國。1978年中越關系趨于明顯惡化時,越南更是采取各種手段大規模地驅趕越南北方内地華僑,據不完全統計,被越南當局驅趕到中國境内的華僑和越南公民超過20萬人。此外,越南當局還對黨、政、軍部門的華人實施大清洗。

第二個階段

第二個階段(1979—1986)的排華運動具有搖擺性和自相矛盾的特點。排華運動具有巨大慣性,在打擊華人華僑的同時也威脅到越南的國計民生,因此,這階段越南排華有所收斂。但越南當局并未對其反華政策做根本性改變,因此其排華運動也就無法終止,而隻是呈現出起伏不定的态勢,但總體上已自高潮跌落并逐步趨緩。

如1982年10月越共中央書記處的“第10号指示”改正了此前的錯誤,規定華人可被視為公民,有從事商業、運輸、印刷、加工、文化、信息等行業及辦學的權利;但不到一年,1983年9月的越共中央政治局“第14号條例”又取消了華人的上述權利,并規定已實施者應予停止和整治。此後一直到1986年越共六大召開前夕,當局的歧視和排斥華人的政策未再有大的變化。

原因

(一)中越國家利益沖突,兩國關系惡化

1975年至1986年是中越關系從同志加兄弟轉向兵戎相見,從意識形态主導轉向國家利益至上的嬗變時期。1969年(胡志明逝世)之前,中越兩國關系主流是意識形态主導,這一時期中越兩黨兩國大力弘揚無産階級的國際主義,兩黨兩國相互支持、相互幫助,同志加兄弟。這一時期越南面臨統一南北和恢複與發展經濟的艱巨任務,中國對越共政府給予了極大的幫助,越共政府也非常需要中國的支持和幫助,因此越共政府采取了較為友好的華僑政策,将華僑華人問題視為一項重要的政治工作,對華僑入籍問題完全聽其自願,并給予所有華人與越南人同等的權利。

1970年代至1980年代中期兩國關系的分歧不斷發展,甚至帶有國家利益尖銳沖突的性質,特别是1975年越南統一以後,兩黨兩國關系開始轉惡,到1979年中越交戰,兩黨兩國關系惡化到頂點。這一時期,越南抗美救國取得了勝利,實現了統一,中國政府的援助已不如從前重要,露骨的排華行動初現端倪,1979年中越交戰後,越南的華僑華人政策也随之急轉直下,對曾經與越南人民并肩抗敵的華人開始打擊迫害。

中越關系從同志加兄弟演變為兵戎相見,其根本原因是兩國關系中國家利益的因素逐漸上升,且兩國國家利益相沖突。越南的“印度支那聯邦”夢想與中國的反對霸權主義格格不入;中蘇交惡,而越南倒向蘇聯并加入其反華大合唱;同時黎筍集團利用領土領海等問題挑起事端等等,這些矛盾和分歧具有國家利益沖突的性質。

在中越關系惡化時期,當時的越南領導集團正是出于維護自身的國家利益考慮而排斥和打擊華人華僑的,企圖政治上壓制華人、經濟上鏟除華人影響,通過阻撓華人生計而抑制其經濟發展,通過各種手段掠奪華僑的财産,更重要的是排華作為反華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排華運動達到打擊作為其謀取地區霸權障礙的中國的目的。

(二)國際上越南—中國—蘇聯三角關系的變局

有長期以來,越南是國際沖突的熱點,國内形勢受國際形勢影響大于他國。1975年—1986年發生于越南國内的排華運動,是不可能脫離國際形勢的影響的,特别是越南—中國—蘇聯三角關系的影響。1956年蘇共二十大,中蘇之間出現分歧,之後中蘇争論日趨激烈、分歧日益擴大,1969年中蘇關系惡化到頂峰,其後續一直持續到1980年代。

在中蘇交惡的過程中,越南的角色起着關鍵作用,越南的取向影響着整個東南亞世界。蘇聯在中蘇交惡過程中,極力拉攏越南以削弱中國在東南亞的影響,中國也費力讨好越南以避免其倒向蘇聯。應該說越南在中蘇交惡的最初是站在中國的一邊,之後在中蘇之間走鋼絲,努力保持中立,到1969年胡志明逝世黎筍上台後,越南逐漸倒向蘇聯。

1975年,越南剛完成統一,國内百廢待興,也不願意馬上與中國公開分裂,在中越維持表面關系的同時,蘇越關系卻取得了重要進展。1975年10月,黎筍在訪蘇是與勃列日涅夫發表了蘇越宣言,确立了兩黨兩國“全面聯系”、“密切協作”的基本方針,使越蘇關系進入了“全面發展”的新階段。之後,黎筍集團的印度支那聯邦夢與蘇聯希望削弱中國在東南亞的影響一拍即合,終于,1978年6月,越共政治局經過一個月激烈争論的會議後決定,明确倒向蘇聯一邊,加入蘇聯反華大合唱。

越南南北統一後,美國在東南亞的影響受到嚴重削弱,而中國成為當時越南的地區大國夢與蘇聯以越南為橋頭堡進入東南亞的圖謀的共同障礙。而越南通過排華,可謂一箭雙雕,一方面可以促進其實現“印度支那聯邦”夢,另一方面又可以以此為砝碼向蘇聯索取更多的援助,因此,可以說國際上越南—中國—蘇聯三角關系的變局是越南排華的一股推動力。 

(三)越南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換

這一時期是越南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時期,華人政策也往往成為政府實現其總目标的具體政策之一環。越南南北統一之前,越南總體上處于戰争威脅之下,這一時期黨和國家首要任務是捍衛民族獨立和實現全國統一,為此需要調動國内外所有有利資源和因素服務于這一中心任務。國内方面,華人華僑經濟上較有優勢又一貫支持和參與越南的民族解放戰争,在這一時期,華人華僑是越南統一戰線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方面,越南必須充分利用國際資源,盡可能争取外來援助。而作為其社會主義陣營中的親密友邦的中國,自新中國成立之初就承擔起支援越南抗法的責任,并在之後一直是越南的主要援助國[4]。在國内外的雙重需要下,這一時期,越共政權非常重視華僑工作,賦予華僑同越南公民一樣的權利和義務,華僑政策總體上比較友好。

1975年越南南北統一後,越南黨和國家工作重心轉移為恢複和進行社會建設,為此,對越南南方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統一國家和民族意識成為需要。而華僑華人在越南多為從商,且自我文化認同意識強,符合改造對象的标準。而這一時期中越矛盾分歧也愈演愈烈且夾雜着國家利益的沖突,使這場社會主義改造運動具有搖身一變為排斥華僑華人運動的危險,隻要越南當局稍微利用這場社會主義改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将華人華僑的影響力鏟除,将其作為一顆資本主義的毒瘤從社會主義制度的越南剔除。

同時,越南領導集團在社會主義改造中政策的失誤,急于求成,從而引發了越南南方的政治混亂與經濟衰退,而牟利的市場法則也可能使華僑華人在南方貨物與服務嚴重短缺的情況下囤積居奇、哄擡物價,這也可以成為打擊和排斥華僑華人的理由。因此,可以說越南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換,為越南排華提供了便利和可能,成為此次排華的重要推動力。  

(四)越南民族主義的發展

民族主義是理解越南排華運動的一把重要鑰匙,但也有學者提出越南當局通過煽動民族情緒激起民族仇恨方面往往難以奏效,因為中越“人同種,書同文”,兩國的文化傳統、生活習俗十分接近,關系密切,越人和華人之間的隔閡主要來自于職業,而非種族和文化。

此外,越南南部特别是湄公河三角洲地區的繁榮離不開華人的艱苦開拓,“華人在越南之所以被知曉,不僅是因其商業上的敏銳,而且還因為他們在17世紀整個湄公河三角洲地區的開發中扮演了先鋒的角色。[1]”這樣,越南華人尤其是南部華人就少了許多“外來民族”的色彩,加之中國對越南抗法、抗美戰争的長期無私援助在人們心中印象深刻,這就使得越南當局在煽動民族情緒,激起民衆對華仇恨方面往往難以奏效。

(五)中國國内“文革”等政治因素的影響

曆史上,中國國内的政治變局往往會造成海外華人社會政治的分合。這一時期中國國内的政治因素對越南排華也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如文化大革命及文革時期錯誤的外交政策和華僑政策等。

60年代中後期,中國外交政策中意識形态色彩十分濃厚,一定程度上存在以我劃線的做法,使我國外交工作嚴重失衡,并一度陷入險惡的國際環境,如同時與美蘇對抗,并與一些第三世界國家存在分歧等等。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展開,1966年下半年至1969年間,林彪、“四人幫”推行一套“左”傾外交政策,中國的外交政策的基調從遵循“和平共處”原則轉而為戰鬥性的“革命”和“人民戰争”。

當時為适應“反對美帝國主義”,“批判蘇聯修正主義”的政治需要,要求第三世界國家接受中國的觀點。這引起了一些國家的不滿和反感,而越南就是其中之一。這一時期越南工作的重心是統一南北,不僅需要中國的幫助,也需要蘇聯的支持,同時也需要争取國内資産階級的團結以反對外敵,因此對中國的“反帝反修”感到不滿和反感,但迫于仍需中國的援助,又不敢公開反對,隻能将怨恨和不滿暫埋心底,等到時機成熟,這種不滿和怨恨就會浮現出來。

1970年以後,為了适應國際國内政治形勢的變化和外交調整,中國政府逐步恢複了文革前的華僑政策,即鼓勵華僑加入當地國籍,學習當地國語言文化,提倡通婚;政治上不要使僑居國政府害怕華僑而做不利于他們的事情,但“四人幫”幹擾破壞的影響依然存在。

可以說,輸出文革及文革時期的外交和僑務政策為越南1975-1986年的排華運動埋下了隐患,也為其排華找到了借口。中越關系惡化後,之前越南與中國之間的暗流及越南之前暫時掩埋的不滿和反感開始活躍,最後就演化成排斥和歧視旅居越南的華人華僑。此外,文革時期,林彪、“四人幫”将“海外關系”說成是“反動的政治關系”,将華僑當作資産階級,甚至反動分子和特務,把華僑看成是敵人,這種認識和定位傷害了華僑的愛國之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漲了越南排華的氣焰。

影響

自今年5月13日起,越南多地發生打砸搶燒中國企業的嚴重暴力事件,造成中國公民傷亡和财産損失,破壞了中越交流與合作的氣氛和條件。盡管越南宣布以免稅等措施補償受損企業,但是排華事件卻給中國敲響了警鐘。

1975年—1986年發生在越南的排華運動,是越南國内外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其中,釀成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中越國家利益沖突,進而造成兩國關系惡化。國家關系不正常,必然反映在兩國人民的關系上,特别是反映在僑民與僑居國人民的關系上。

而國際上越南—中國—蘇聯三角關系的變局及越南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換是此次排華的兩股重要推動力,這一時期,越南—中國—蘇聯三角關系是一種“穩定婚姻”,如圖1所示,這種三角關系與越南地區大國夢和蘇聯進入東南亞的圖謀結合,推動了越南排華。而越南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換也為排華提供了種種便利和可能。此外,越南民族主義的發展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中國國内“文革”等政治因素也助漲了此次排華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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