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醫藥

哈爾濱醫藥

綜合性醫學學術期刊
《哈爾濱醫藥》(雙月刊)創刊于1981年,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注冊,由哈爾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哈爾濱市醫學會主辦,是國内外公開發行的綜合性醫學期刊。[1]創刊20年來,始終堅持為廣大醫藥衛生科技人員服務、以促進國内外醫學學術交流為宗旨,以醫學事業發展為目的。為廣大醫藥衛生工作者交流,提供了廣闊的平台。
  • 中文名:
  • 外文名:
  • 語種:
  • 類别:醫學期刊
  • 主管單位:哈爾濱市衛生局
  • 主辦單位:哈爾濱市醫學會
  • 編輯單位:哈爾濱醫藥編輯部
  • 出版周期:雙月刊
  • 國内刊号:
  • 國際刊号:
  • 郵發代号:
  • 定價:9.00元/期; 54.00元/年
  • 中文名稱:哈爾濱醫藥
  • 外文名稱:Harbin Medical Journal
  • 語言:中文
  • 出版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 期刊編輯:陳燕飛、韓晶、孫森美、李鎮
  • 雜志采編:羅威、謝娅琴、顔雪萍、李帥
  • 責任編輯:孫賽月、張嘉齊、李雪鋒、張俊榮

期刊簡介

收錄情況

現已被美國《化學文摘(CA)期刊》、俄羅斯《文摘雜志》(AJ)、《中國核心期刊(遴選)數據庫》、《中文科技資料目錄-醫藥衛生》、《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收錄,已被《萬方數據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等數據庫全文收錄。

辦刊宗旨

哈爾濱醫藥多年來始終堅持理論與實踐結合,提高與普及并重,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領域的新技術、新成果。及時交流防病治病的新經驗。大力普及醫學科技新知識,為提高廣大醫藥衛生人員的思想和職業道德修養,業務水平,推動中國醫學科技進步和知識創新,發揮重要作用。依據出版行業的要求和衛生工作的重點,充分發揮醫學專家雲集、人才荟粹、聯系廣泛、網絡健全的優勢,以社會需求為依據,精心選題,系統謀劃,促進醫學科技知識的創新、傳播與應用。實行嚴格的同行專家審稿制度,嚴把刊物質量關。增加特色欄目,從多視角角度與廣大醫務人員交流,成為廣大醫務工作者的交流園地。

辦刊任務

《哈爾濱醫藥》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面向全國公開征文和發行的一本醫學科技雜志,

主要欄目

設有述評、專家論壇、醫藥衛生策略探讨、論着、綜述、講座、病例報告、臨床病理讨論、國内外學術動态、疑難病例析評、臨床醫學影像、繼續教育園地等欄目。

出刊周期

報道時差收稿後3-6個月内刊出,最快可以在收稿1個月内刊出。2004年本刊由季刊改為雙月刊。

報道重點

其戰略重點是普及醫學科普知識、面向廣大基層醫務工作者,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發病機理研究及診治與預防。提高醫務人員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建立全民健康促進體系,提高全民的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

辦刊措施

作為《哈爾濱醫藥》的主辦單位,要接受上級主管單位、新聞出版部門的領導、監督和指導,堅持辦刊宗旨。依據需要對編輯部進行合理的調整,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不斷提高編輯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積極的工作态度,嚴謹的工作作風,高效的工作業績,為《哈爾濱醫藥》健康有序發展做出貢獻。

投稿須知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确,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确,書寫工整、規範,必要時應進行統計學處理。論着、綜述不超過5000字,一般欄目稿件勿超過4000字,小經驗類稿件不超過1000字。

2、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以不超過20個漢字為宜。論着、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欄目的文章須另紙附出中英文文題、關鍵詞及作者漢語拼音姓名。

3、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時确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更動。作者單位名稱及郵政編碼腳注于同頁左下方,并附第一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最高學曆、職稱、職務。作者應是:①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和解釋者,②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對修改,在學術界進行答辯,并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均需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集體署名的文章必須明确對該文負責的關鍵人物;其他對該研究有貢獻者應列入志謝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征得同意,并有證明信。

4、摘要論着文章須附中、英文摘要,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類文章須附中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語。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可相對具體些,但不應超過400個實詞。英文摘要尚應包括文題、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應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al”。

5、關鍵詞論着、專科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育文章須标引3~5個關鍵詞。請盡量使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編輯的最新版《醫學索引》中醫學主題詞表(MeSH)内所列的詞。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無相應的詞,處理辦法有:①可選用直接相關的幾個主題詞進行組配。②可根據樹狀結構表選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題詞。③必要時,可采用習用的自由詞并排列于最後。關鍵詞中的縮寫詞應按MeSH還原為全稱,如“HBsAg”應标引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字母大寫,各詞彙之間空2個字。

6、醫學名詞以1989年及其以後由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醫學名詞》和相關學科的名詞為準,暫未公布者仍以人民衛生出版社編的《英漢醫學詞彙》為準。中文藥物名稱應使用1995年版藥典(法定藥物)或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輯的《藥名詞彙》(非法定藥物)中的名稱,英文藥物名稱則采用國際非專利藥名,不用商品名。

7、圖表每幅圖單獨占1頁,集中附于文後,表格随正文附出。圖表應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并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資料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标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共知共用的縮寫。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或統計學處理行(如t值、P值等),則在此行上面加一條分界橫線;表内數據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數一緻,一般按标準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數。線條圖應墨繪在白紙上,高寬比例為5:7左右。以計算機繪制圖者應提供激光打印圖樣。凡能使用文字表達清楚的内容,盡量不用表和圖,如使用表圖,則文中不必重複其數據,隻需摘述其主要内容。

8、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号表示,具體使用參照1991年中華醫學會編輯出版部編輯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一書。注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mg·kg-1·天-1應改為mg·kg-1·d-1;組合單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幂的形式表示,如mg/kg/min應采用mg·kg-1·min-1或mg/(kg·min)-1的形式;組合單位中斜線和負數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m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号内寫舊制單位數值;但如同一計量單位反複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注出法定計量單位與舊制單位的換算關系,然後隻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舊稱光密度)的符号為A,“A”為斜體字。

9、數字執行GB/T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曆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百分數的範圍和偏差時,前一個數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寫成5~95%,50.2%±0.6%,不要寫成50.2±0.6%,可寫成(50.2±0.6)%。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為4cm×3cm×5cm,而不寫成4×3×5cm。

10、統計學符号按GB335882《統計學名詞及符号》的有關規定書寫,常用格式如下:①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中位數用M);②标準差用英文小寫s;③标準誤用英文小寫s;④t檢驗用英文小寫t;⑤F、u檢驗用英文大寫F、U;⑥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⑦相關系數用英文小寫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寫ν;⑨概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以上符号均用斜體。

11、縮略語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應于首次出現處先叙述其全稱,然後括号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後兩者間用“,”分開(如該縮略語已共知,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稱)。縮略語不得移行。

12、參考文獻按《文後參考文獻着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着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号标出。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隻列前3名,後加“,等”或其他與之相應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醫學索引》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須着錄起止頁。參考文獻必須由作者與其原文核對無誤。将參考文獻按引用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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