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是直屬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是直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于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于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财政專款。基金委同時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屬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1]
  • 中文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 辦公地址:
  • 性質: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 行政級别:
  • 下屬機構:委員會和秘書處
  • 來源于: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财政專款
  • 任 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
  • 屬 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任務是,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确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并接受境内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托,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于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争取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内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并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等。

基金委的任務

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确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托,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于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争取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内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下屬機構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并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的情況等。

注:目前,亞非及南太地區事務部與歐洲事務部和美洲事務部合署辦公。亞非事務劃歸歐洲事務部;南太地區劃歸美洲事務部。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副秘書長:李青、田露露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秘書長:生建學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盧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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