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制度

公務員工資制度

支付給公務員個人勞動報酬的制度
公務員工資制度,是指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後,國家以法定貨币支付給公務員個人勞動報酬的制度。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基本形式: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别相結合的工資制度。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标準,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标準;級别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曆。公務員級别為27個,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幹個級别,每一級别設若幹工資檔次。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曆确定級别和級别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别工資标準。
    中文名:公務員工資制度 外文名: 發布單位: 屬性:工資制度 相關對象:公務員 分配原則:按勞分配

原則

1.按勞分配原則:按勞分配原則是社會主義個人消費品分配的主要原則,公務員的工資要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曆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别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

2.正常增資原則: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适應,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資機制。

3.平衡比較原則: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将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n

4.法律保障原則:工資報酬權是公務員的基本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費用,應當列入财政預算,予以保障。

制度内容

我國公務員制度明确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别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職級工資制由職務工資、級别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個部分組成,分别體現工資的不同職能,其中職務工資和級别工資是工資構成的主體。

(1)職務工資,按公務員的職務高低、責任輕重和工作難易程度确定,是職級工資制中體現按勞分配的主要内容。我國公務員的12個職務層次,對應12個職務工資檔次,每個檔次又劃分為不同層次的。

(2)級别工資,按照公務員的資曆和能力确定,每個級别對應1個級别工資标準。15個級别共對應15個級别工資标準。

(3)基礎工資,按大體維持公務員本人的基本生活費用确定,各職務層次、各級别的公務員均執行相同的基礎工資。

(4)工齡工資,按公務員的工作年限确定,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逐年增長,一直到離退休當年為止。

3.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獎金制度

按照1993年國務院批準的工資制度改革方案,要通過建立地區津貼制度,體現不同地區的工資差别;對在特殊崗位工作的公務員實行崗位津貼,體現對這部分人員額外勞動的補償,如對公安幹警實行值勤崗位津貼,對基層審計人員實行外勤工作補貼等等,公務員調離特殊崗位後,相應的崗位津貼即行取消;對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公務員,在年終發放一次性獎金,獎金數額相當于本人當年12月份的月基本工資。

4.特殊地區、特殊行業公務員的工資制度

(1)經濟特區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海南、深圳、珠海、汕頭、廈門五個經濟特區公務員,還有特區津貼。公務員調出經濟特區後,不再執行特區津貼。

(2)人民警察、海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

(3)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實行“國外職務工資制”。國外職務工資按照外交職銜(即國外職務)共劃分為十個級别,每個級别設置三個至五個工資檔次。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還實行地區津貼和配偶補貼。

制度規定

《公務員法》第73條第1款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别相結合的工資制度。”這是對我國公務員工資制度的一般規定。所謂“全國統一”的工資制度是指公務員工資的構成、公務員工資中的主要構成部分,如職務工資、級别工資相結合工資的計算,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基本原則等是全國統一的。

當然,由于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各地發展極其不平衡,因此各地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也會存在較大的差異,但這主要體現在地區附加津貼和一些補貼上。“職務和級别相結合”主要表現在職務工資和級别工資随公務員的職務的晉升和級别的提高而提高。機關系統有較大的層級性特點,不同職務和級别的公務員給予不同的工資待遇,這是各國的通例。

工資改革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标準,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标準。這一系列決定,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統籌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養老保險制度的又一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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