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国家关于广西北部湾的政策法令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组成,陆地国土面积4.25万平方公里,2006年末总人口1255万人。北部湾经济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也是我国与东盟国家既有海上通道、又有陆地接壤的区域,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突出。[1]
  • 中文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 外文名:
  • 发布单位:
  • 规划期:2006—2020年
  • 地区:广西
  • 涉及人数:1255万人

空间布局

第一节

依据区域总体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将北部湾经济区划分为城市、农村和生态三类地区。城市地区。面积占规划区总面积的9%,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国土空间。发展现代工业、建设人口居住区和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各类工业向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工业区、边境经济合作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

农村地区面积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6%,作为发展农业生产、建设农村居民点和乡村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国土空间。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促进农产品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和基地化,建设宜居村庄,保护基本农田。

生态地区。面积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5%,包括现有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作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的国土空间。

禁止从事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在实际建设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统筹协调各产业和各区域发展,科学安排各项用地。

第二节

城市地区包括中心城区、临海重化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集中区,是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

(一)中心城区

指城市、建制镇的现有建成区和拓展区。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南宁市为依托,建设具有浓郁亚热带风光和滨海特色、辐射作用大的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城市群,促进各具特色的县城和小城镇集约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人口经济密集区和中国-东盟合作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城镇建设区控制面积为1350平方公里,包括四个等级。

一级城镇建设区

南宁市作为自治区首府和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城市发展和城镇化进程。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280~30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城市发展要形成以邕江为轴线,西建东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重点向南的空间布局。加快建设五象新区。

二级城镇建设区

指北海、钦州、防城港三个城市。北海市按照特大城市规模规划建设,发挥宜居优势,促进城市发展。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100~12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重点向东向北推进,铁山港区作为城市功能区布局建设,统筹北海城区与合浦县城、铁山港区基础设施建设。

钦州市按照大城市规模规划建设,依托港口开发和临港工业发展,促进城市发展。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90~10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重点向东、向南拓展,重点建设钦州主城区、钦州港区和三娘湾滨海区。防城港市按照大城市规模规划建设,依托深水港和企沙重工业基地开发,促进城市发展。

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50~6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城市发展主要向北、向东及企沙方向拓展。

三级城镇建设区

指东兴市区以及宾阳、横县、武鸣、灵山、浦北、上思、上林、马山、隆安等县城。东兴市按照中等城市规模规划建设,依托边境贸易、加工和旅游等产业发展,促进城市发展。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发展到18~20万人,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20平方公里以内。

城市发展主要向东拓展。宾阳、横县、武鸣、灵山等4个县城按照中等城市规模规划建设,依托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城市建设。

到2020年,宾阳县城人口发展到40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横县县城人口发展到25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30平方公里以内;武鸣县城人口发展到20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22平方公里以内;灵山县县城人口发展到35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

浦北、上思、上林、马山、隆安等县城人口发展到5-12万人,建成区面积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四级城镇建设区指吴圩、六景、黎塘、那桐、南康、山口、犀牛脚、小董、大寺、张黄、陆屋、企沙、江平等13个重点建制镇,重点提升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城镇发展。2020年建制镇人口规模发展到10—20万人。

(二)临海重化工业集中区

指依托沿海城市、深水良港,布局建设以现代工业为主的产业区。规划建设面积86平方公里,集中建设钦州港工业区、企沙工业区和铁山港工业区。

钦州港工业区,规划建设面积36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石化、能源、磷化工、林浆纸及其他配套或关联产业。

企沙工业区,规划建设面积3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钢铁、重型机械、能源、粮油加工、修造船及其他配套或关联产业。

铁山港工业区,规划建设面积2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能源、化工、林浆纸、集装箱制造、港口机械、海洋产业及其他配套或关联产业。

(三)经济开发集中区

指已获批准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其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控制面积见专栏3。

第三节

农村地区包括农村居民区和农业地区,是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人口居住的重要区域。

(一)农村居民区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重点建设好交通比较便利、地形比较平坦、水源有保障、受灾可能性较小的乡村,促使交通不便、地形不利、受灾可能性大,以及其他不适宜居住村庄的人口逐步有序迁移。到2010年,农村居民区建设用地实现零增长,到2020年减少10%。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建设节地节能节材住宅,保护有地域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医疗卫生、道路、沼气、电网、信息网、垃圾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社区管理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农业地区

农业地区是提供各类农产品的载体,同时发挥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的积极作用。根据当地农业资源条件,实现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等主要农产品的良种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基地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

水稻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南宁市的邕宁区、武鸣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北海市的银海区、合浦县,钦州市的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防城港市防城区等。到2010年,水稻主产区的种植面积稳定在35万公顷,2020年继续保持种植面积稳定。

畜牧业产区,主要分布在南宁市的邕宁区、武鸣县、横县、宾阳县,钦州市的灵山县、浦北县,北海市的合浦县,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上思县。到2010年,畜牧业产区生猪出栏1000万头,家禽出栏1.5亿只,肉牛出栏50万头,奶牛存栏10万头,2020年生猪出栏1500万头,家禽出栏2亿只,肉牛出栏80万头,奶牛存栏15万头。

甘蔗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南宁市的江南区、良庆区、武鸣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北海市银海区,钦州市的钦北区、钦南区、浦北县,防城港市的上思县等。

到2010年,甘蔗主产区的种植面积稳定在6.3万公顷,2020年继续保持种植面积稳定。亚热带水果主产区,主要分布在南宁市的邕宁区、武鸣县、上林县、隆安县,北海市合浦县,钦州市的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

桉树种植区,主要布局在南宁市的良庆区、邕宁区、江南区、武鸣县、马山县、横县、宾阳县,北海市的铁山港区、银海区、合浦县,钦州市的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在保护当地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有控制地发展。到2010年,桉树种植面积60万公顷,2020年扩大到90万公顷。

第四节

生态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面积489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1.53%。根据需要,经批准规划期内可适当增加自然保护区面积,但不得减少。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保护对象的干扰,严禁任何不符合保护区功能或改变地形地貌、植被、地表构成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减少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口。

(二)水源保护区

指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供充足水源的地区,包括主要江河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中型水库及其一定范围的缓冲区。面积6390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5.04%。

对水源保护区实行强制性保护,重点加强大型水库周边的植被保护及污染防治,加大水土保持清洁型、生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善标识与警告设施,关闭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严禁任何不符合水源保护区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重点保护六万山水源涵养重要区、十万大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等生态功能保护区。开展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保护现有天然林,进行封山育林,恢复阔叶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的功能。

(三)生态恢复区

指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自身稳定性差,生态环境极易退化的区域,包括石漠化地区、沙地、湿地、盐碱地、裸地等。面积3621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8.52%。强制保护生态恢复区,在植被生态恢复后再考虑适度发展旅游,禁止任何城镇和工业建设及破坏生态的农牧业开发。加强造林绿化,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对石漠化严重的地区采取水土保持、生态移民等综合措施加快治理。

第五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海岸线的自然条件,将北部湾经济区海岸线划分为7种类型。

——港口及工业岸线。规划228公里,主要用于深水港口开发、渔港扩建和临港工业发展。

——城镇建设岸线。规划147公里,用于城镇发展和功能拓展。

——旅游观光岸线。规划53公里,用于大众化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休闲游憩岸线。规划133公里,用于高档休闲疗养健身等设施建设。

——养殖岸线。规划213公里,用于各类高效特色水产养殖。

——生态保护岸线。规划390公里,用于海洋生态环境和稀有动植物资源保护。

——其他岸线。(略)

第六节

根据空间布局和岸线分区,规划建设5个功能组团。

南宁组团。主要包括南宁市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首府中心城市作用,重点发展高技术产业、加工制造业、商贸业和金融、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建设保税物流中心,成为面向中国与东盟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和信息交流中心。

钦(州)防(城港)组团。主要包括钦州、防城港市区和临海工业区及沿海相关地区,发挥深水大港优势,建设保税港区,发展临海重化工业和港口物流,成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加工制造基地和物流基地。

北海组团。主要包括北海市区、合浦县城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亚热带滨海旅游资源优势,开发滨海旅游和跨国旅游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海洋开发等高技术产业和出口加工业,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保护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居环境优美舒适的海滨城市。

铁山港(龙潭)组团。主要包括北海市铁山港区、玉林市龙潭镇,充分发挥深水岸线和紧靠广东的区位优势,重点建设铁山港大能力泊位和深水航道,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临港型产业,建设海峡两岸(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

东兴(凭祥)组团。主要包括防城港东兴市、崇左凭祥市城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及周边重点开发区,发挥通向东盟陆海大通道的门户作用,发展边境出口加工、商贸物流和边境旅游,拓展凭祥经济技术合作区功能,建立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

产业发展

抓住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全面发展的机遇,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引导扶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能环保水平、产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一节

发挥沿海港口优势,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产业布局,在沿海规划建设高起点高水平的现代加工制造业体系,培育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石油化工。利用较好的港口条件和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建设钦州大型炼油基地,发展原油加工等石化产业;力争“十二五”建设石化产业链后续工程,形成沿海石化产业集群。依托南宁化学工业基础,建设南宁精细化工基地。

造纸。利用适宜种植速生林的优势,建设钦州、铁山港大型林浆纸基地,生产高中档造纸系列产品,发展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形成沿海林浆纸一体化产业群。积极发展木材综合加工。

冶金。按照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沿海优势,实施产品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加快淘汰落后钢铁产能,提高产品附加值。发挥广西铝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铝加工项目,建设南宁铝深加工产业,开发满足交通运输、航空、包装等领域发展需要的精深铝板带箔材等产品。

轻工食品。依托沿海港口,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加工等产业。把制糖工业建成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产业。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积极发展茧丝绸、果蔬、剑麻、八角、金花茶笋、烟草等深加工。利用区位优势,发展纺织服装工业。

高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培育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现代中药、节能环保等高技术产业,积极发展软件开发、新型电子元器件、生物基材料和稀土等高性能材料、生物质能源、节能环保材料及产品,建设中药材GAP基地。提升南宁、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创新能力和孵化能力。建设南宁生物质产业基地。

海洋。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发展海产品深加工、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化工等海洋产业,加强海洋油气等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促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二节

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提升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

种植业。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靠科技提高品质和单产。重点发展热带亚热带果蔬等特色园艺作物。扩大速生丰产林面积,发展优质香料种植。稳定甘蔗种植面积,扶持优势蔗区,提高单产和含糖率。积极推广冬种马铃薯,完善优良种薯繁育体系。适度扩大木薯种植面积,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增加产量。建设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种养基地。发展特色名贵花卉。

畜牧业。积极调整畜牧业结构,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改良畜禽品种,开发地方家禽品种资源,大力发展奶水牛产业,积极开展草地改良、人工种草,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畜牧业生产由粗放、耗粮型向集约、节粮型转变,重点发展特色优势畜禽。

海洋渔业。积极推广生态养殖,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合理开发北部湾渔业资源,积极稳妥发展远洋渔业。完善渔政渔港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配套服务,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大科技支农力度,扩大信息进入农户复盖面,鼓励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加强地方特色产品原产地保护。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工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三节

坚持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现代化水平。

物流业。依托区位优势和深水良港优势,大力发展海洋运输,加快构建沿海和城市保税物流体系。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形成的平台,大力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和服务贸易,建设南宁区域性国际现代物流基地。

依托边境贸易、边境出口加工、跨国旅游,建设边境商贸物流基地和边境综合保税区。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强与国内外物流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形成面向东盟、连接西南、通达珠三角的高效便捷低成本物流服务体系。

金融业。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业,加快培育金融市场,组建一批新的投融资公司,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加快中小银行重组、改革步伐,构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形成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稳妥推进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多层次、广复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信息服务业。增强邮政电信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积极发展地理信息、动漫等数字内容产业。促进信息服务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融合,加快行业信息化应用,建设包括商务投资、金融、港口航运、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旅游、劳动力、科技、文化等综合性和专业性信息在内的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信息交流服务中心。

会展业。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成效,依托平台品牌,培育会展主体,开拓会展市场,做大会展经济。结合“会、节、演、赛”,发展特色会展,促进会展、旅游、商贸互动。建设和完善南宁、北海等城市会展服务设施。

房地产业。适应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引导和调控。加大商品房供给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投入,加快经济适用房特别是廉租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南宁、北海等城市要发挥生态宜居特色,集聚人口和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旅游业。立足旅游需求,发挥特色优势,依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把北部湾经济区培育成为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促进中心。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康体旅游、温泉度假、邮轮游艇、海岛旅游、自驾车旅游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依托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点,打造旅游精品,构筑泛北部湾旅游圈。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安全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

基础设施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能力和水平,为开放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一节

加强国内国际合作,加大各类投入,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建设中国-东盟交通合作项目,较大幅度提高沿海港口吞吐能力、高等级公路和大能力铁路路网密度、机场吞吐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出海出边国际大通道能力。

建设现代化沿海港口群。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建设为目标,明确港口功能及其合理分工,推进港口经营一体化发展,建设广西沿海港口群。规划沿海港口新建一批万吨级以上泊位和深水航道,打造港口物流中心,加强能源、铁矿石、集装箱运输系统以及连接腹地的集疏运配套系统建设,提高沿海港口通过能力。

建设完善高等级公路网络。重点建设通往云贵方向的南宁—百色—昆明、南宁—河池—贵阳和通往珠三角方向的南宁—梧州—广州等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加快推进国道、省道干线路网改造,尽快打通省际通道,提高技术等级和路网整体效率。规划建设连接沿海港口的高等级公路,加大区域内公路路网密度。到201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西南地区公路出海通道网络。

建设大能力铁路通道。重点建设南宁—广州铁路,构建连接珠三角的高标准、大能力铁路通道;建设湘桂铁路复线和南宁—柳州城际铁路,构建连接中、东部省市并与京广大干线相衔接的高标准、大能力铁路通道;建设南昆铁路复线和黔桂铁路扩能工程,构建连接西南地区的高标准、大能力出海铁路通道;建设南宁—防城港铁路复线扩能工程、合浦—河唇铁路和连接沿海港口的铁路支线,构建便捷、高效的港口集疏运铁路通道。到2010年,形成连通西南、中南、华南较为完善的铁路通道网络。

建设广复盖大密度的航空通道。加快南宁、桂林机场扩能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密其通向国内主要城市的干线航班,开通并增加连接东盟、日韩、欧美等国家的国际航线航班。开辟复盖广西主要城市的支线航班,形成支线航空网络。

建设南宁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建设客运、货运、信息和服务支持四大系统,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和各种运输方式有效协调配合,成为铁路、公路、航空与沿海港口有机连接的综合交通枢纽。

第二节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环境、优化结构、多元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发挥深水良港优势,利用国内外煤炭资源,建设煤炭储运配送基地。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潮汐能、太阳能、沼气、非粮燃料乙醇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按照国家规划,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钦州建设进口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加强电网建设,发展输配电网络。

第三节水利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围绕提高防洪调蓄和减灾能力,建设重要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沿海标准化海堤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灌溉工程,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产业,扩大再生水利用,促进污水资源化。

合理规划建设引调水工程,扩大沿海工业园区供水能力。大力发展海水淡化技术,实现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农村中小型水利设施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沿海地区地下水开采。强化水资源综合管理。

第四节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提高网络复盖率,继续提高农村地区的电话、电视普及率。利用国家公共通信资源,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和医疗等信息综合应用。加快面向企业、行业和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深度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社会建设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共服务,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第一节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教育管理信息化。实施职业教育攻坚战,加强以实验实训基地和职教师资培训为重点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规模培养产业工人及其他专门人才,提高农民素质。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第二节

关注人民健康,发展卫生事业。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复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卫生医疗服务,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

第三节

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加强政府引导,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工作。

第四节

加快建立复盖城乡居民,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复盖范围,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统筹层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特别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第一节

加强重要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重要地质遗迹、湿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生物物种资源等的保护,恢复或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和“三同时”制度,加强重大地质灾害区和已开采矿区的生态恢复和治理。建设茅尾海、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等重要海洋生态保护区,保持近海生态功能。

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沿海红树林、海草床、河口港湾湿地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岩溶地区生态修复与保护、海岛生态保护、防护林体系、水土保持、城市环境改善、标准海堤等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和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污染物和废料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生物农药、高效绿肥、生态养殖等。对邕江、钦江、南流江等重点江河污染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城市(镇)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

截断地下水污染通道,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和恶化。临海工业废水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禁任何类型的污水未经处理向海洋直接排放。燃煤电厂必须按照环保规定建设并使用脱硫设施达标排放。强化对沿海重化工业的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主要入海河流流域、河口及陆源排污口的监控管理,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提高大中型港口、停港船舶和海上石油平台、海洋工程的废水、废油、垃圾回收与处理装置的配备率,实现达标排放。建立溢油、赤潮应急反应预案。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实施海洋环境预警预报工程。

第三节

加强泛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把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保护、海岸带管理、海洋环境资源调查、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等作为重点领域,建立国际合作机制,联合实施保护项目,共建良好陆海生态环境。

保障措施

要加强政府的指导和调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促进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通过自身努力与国家支持相结合,确保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战略目标。

第一节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市场体系、土地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大胆试验,开拓创新,为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行政区划设置,创新经济区管理模式。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建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加大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村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制度改革。把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与完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相配套,在国家批准的范围内实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扩大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改革试点,并与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规模相适应。加大港口资源整合力度,促进港口建设、经营和管理一体化。

第二节

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深化共办共赢机制,逐步成为中国与东盟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平台。充分发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作用,搭建政府、学术机构和企业开放式研究、交流和沟通的桥梁。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跨国专家小组,联合研究和制定合作发展规划,探索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新机制。积极探索国内区域合作务实的新机制。

第三节

优化人才开发体制环境,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机制。培育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重点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战略眼光的中高级党政领导干部,擅长经营、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勇于创新的高级科技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以重大科研项目为载体,加快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加大对农业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实行引进资金、项目与引进技术、人才相结合,充分利用外部人才资源。对引进的各类急需人才,给予必要政策支持。鼓励海外留学人员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设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人才开发资金渠道。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完善中央国家机关、东中部地区与北部湾经济区干部交流培训机制。

第四节

国家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北部湾经济区必要的支持,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北部湾经济区发展;

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在符合条件的地区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支持在北部湾地区设立地方性银行,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发挥开放合作示范作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加强交通运输、海洋产业、农林渔业、能源开发、跨国旅游、生态环保等重点合作领域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合作项目。

第五节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措施,要依据本规划调整相关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能源、交通等专项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重点,择和安排建设项目。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机制,监督和评估规划的实施和落实情况,协调进并保障本规划的贯彻落实。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规划进行修编。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法定的程序使公众能够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同时,推动企业、民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划实施和区域经济合作。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