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金案

王书金案

河北省石家庄郊外发生奸杀的事件
1994年,石家庄郊外发生一起奸杀案,聂树斌被认定为该案凶手,于次年被枪毙。2005年,落网逃犯王书金供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至此,“一案两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王书金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中院开庭再次审理。检方当庭出示了聂树斌案中被害人尸检报告等部分证据,称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中文名: 外文名: 发生地点:河北、河南等地 中文名称:王书金案 性质:强奸、杀人案件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逝世时间:2021年2月2日

简介

19948月5日,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的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1995年4月27日,经历一审和二审后,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逃犯王书金。其坦白曾在河北省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其中一起细节、地点等,与聂树斌奸杀康某案高度一致。至此,聂树斌案也被认为“一案两凶”。

2005年4月,《河南商报》以“一案两凶 谁是真凶”为题报道了聂树斌案,舆论大哗。一夜间,“王书金案”闻名全国。

审判过程

第一次庭审

2005年3月16日 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司机关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但时至今日(2013年9月25日),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一审判决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书金在1994年11月至1995年农历8月初,先后强奸三名妇女,其中两名被其杀害,并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无论是起诉书还是判决书,对王书金供述的其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玉米地所作的强奸杀人案只字未提。

第二、三次庭审

王书金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法院。其上诉理由为: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之后,王书金案迟迟未有结果。直至2013年6月25日,河北高院在邯郸中院开庭审理。

6月25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尸体检验所见,除颈部有衣服缠绕,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康某某符合窒息死亡。

公诉人说,在一些关键细节上,王书金的供述与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不符,如具体作案时间、被害人身高、以及现场物证均与警方调查存在出入。据此,公诉人认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非王书金所为。

2013年9月2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将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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