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位于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华东政法大学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2001年3月在原研究生处基础上设立研究生教育院。[1]研究生教育院是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和全日制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日常管理和就业指导等。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71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名。
  • 中文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外文名:
  • 简称:
  • 创办人:
  • 办学性质:
  • 学校类别:
  • 学校特色:
  • 主管部门:教育部
  • 所属企业:
  • 现任领导:
  • 专职院士数:
  • 高职专业:
  • 本科专业:
  • 硕士点:10个
  • 博士点:1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 博士后: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系设置:
  • 校训:
  • 校歌:
  • 院训:
  • 院歌:
  • 地址:
  • 院校代码:
  • 主要奖项:
  • 知名校友:
  • 知名教师:
  • 类别:公立大学
  • 学校类型:文科
  • 所属地区:中国上海
  • 现任校长:林燕萍
  • 主要院系:法律史、国际法学
  •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长宁校区)
  • 院长:杨忠孝教授
  • 院党总支书记:邵军副教授

学院概况

华东政法大学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2001年3月设立研究生教育院。研究生教育院是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对全校研究生在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研究生教育院同时承担博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日常教育、培养与管理工作。现任院长杨忠孝教授,党委书记邵军副教授。

研究生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总结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经验与研究生管理体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学校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优化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研究生教育实行二级管理基本模式。

各学院负责本院所属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具体划转安排如下:

法律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军事法学;

刑事司法学院:司法鉴定、公安法学;

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法律与金融;

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国际法学(国际航运法律方向);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比较政治、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管理硕士;

商学院: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金融硕士;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社会发展学院:社会管理、社会法学、社会工作硕士;

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传媒法制;

外语学院:翻译硕士;

研究生教育院(法硕中心):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

研究生教育院(博士组):博士研究生全部专业。

就读校区:报考商学院(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硕士)、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政治学研究院)(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传媒法制)、社会发展学院(社会法学、社会管理、社会工作)、外语学院(翻译硕士)等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就读,报考其他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就读。学校可根据学生人数和住宿条件调整当年度的学生就读校区。

机构设置

招生办、培养办、学位办、专业学位办、学生管理办公室、就业办、考试中心、合作办、行政办公室。

专业介绍

硕士研究生

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71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名。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他为学术型硕士。

博士研究生

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70名左右(含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

办学特色

作为我国以法学高等教育为中心,法、管、经、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大学,学校坚持以法学学科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积极拓展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契合社会需求与国家教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开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并重的研究生教育格局。学校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与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

创办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万余名硕士研究生和500余名博士研究生。学校目前有专、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超过530名,其中专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91名。在校博士研究生230余人、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超过3200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00余人,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200余人,总计在校研究生规模约4500人。

近年来,在我国人才强国、依法治国战略大格局中,在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学校积极探索多种类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的优势,注重推进应用型素质培养的海派法学教育,探索和实践适合政法大学发展的学科结构设置,依托内涵建设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与质量工程等,全面促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学校积极开拓中外合作培养途径,积极探索和实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实行灵活多元的校内外、国内外合作培养方式。目前,已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和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合作开展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

录取比例

2008年我校报考人数为3605人,录取809人,录取比例为4.5:1。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依次为:法学理论3.1:1,法律史2.4: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3:1,刑法学4.6:1,民商法学5.3:1,诉讼法学3.3:1,经济法学4.8:1,环境法学4.4:1,国际法学3.4:1,司法鉴定22.2:1,知识产权2:1,产业经济学1.6:1,政治学理论2.3:1,思想政治教育2.5: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1.3:1,行政管理8.1:1,社会保障3.7:1,法律硕士5.7:1。

2012年报考人数为4368人,录取1200人,录取比例为3.64:1。各专业报考人数录取比例依次为:法学理论1.9:1,法律史2.8: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4:1,刑法学5.8:1,民商法学6.9:1,诉讼法学4.6:1,经济法学4.9:1,环境法学1.5:1,国际法学3.7:1,司法鉴定1.7:1,知识产权6.5: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2.9:1,产业经济学1.9:1,金融学2.3:1,国际贸易学1:1,政治学理论1.0:1,思想政治教育1.5: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3:1,行政管理3.2:1,社会保障2.7:1,法律硕士(非法学)3.8:1,公共管理硕士2.8:1,法律硕士(法学)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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