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厦门艺术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文化部确认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是厦门市直属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校以培养艺术人才为目标,首创“校团合一”的办学模式,培育创建的中国第一个专业民间舞艺术表演团体一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原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享誉海内外。学校拥有高品位、高规格、多功能、现代化小白鹭艺术中心金荣剧场。学校创办10多年的“小白鹭业余艺校”为社会培养艺术爱好者,慕名而来的海内外学员络绎不绝。厦门艺术学校走出了融“学校、中心、剧场、业余艺校”四位一体的创新办学之路。
n厦门艺术学校开设具有中华民族与闽台文化特色的艺术表演专业。骨干专业有舞蹈表演、戏曲表演(歌仔戏、高甲戏)、南音、音乐、舞台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木偶、茶艺与茶营销等专业。
校长岗位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在市文化局和市教委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教育方针,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规定,领导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全面领导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学校的教学、总务、财务、保卫、招生、分配等各项工作,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3.负责召开校务会议、行政工作会议,协调各项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参加教职工大会,报告学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管理。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教职工的培训、考核和晋升工作。
5.领导制定和实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组织交流经验,认真搞好学校管理改革。
6.负责审批对外行文,批办上级来文,处理涉外事宜。
7.掌握学校经费,批准各部门开支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
8.掌握学校财产,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和核销工作。
9.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发动和组织师生开展“教书育人”的活动,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一个良好的校风。
10.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办好各项福利事业,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党支部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和领导部门的决议、指示,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参与学校人事、招生、分配及大笔经费开支等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3.领导和组织党员、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特理论”以及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文件和政治时事等,提高党员和教职工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4.教育党员廉洁奉公,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教职工,维护和支持校长履行职权,带领全体教职工完成教学任务。
5.保证监督党员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纠正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
6.加强对教学改革的领导,支持教职工的改革行动,把握改革方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7.领导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发动学校师生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良好的校风。
8.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9.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标准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做好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考察鉴定工作,注意发现、培养人才,执行党的纪律,收缴党费。
10.教育党员和师生员工,提高谨惕,同一切坏人坏事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