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流程
一、準備階段n
發包方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1、選定承包形式。選定的總的原則應該是有利于企業的發展,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承包方式主要适用那些銷路穩定,技術改造任務重的企業。利潤不高,潛力很大的企業。利潤較低或利稅呈下降的趨勢企業和虧損企業應分别選定上繳利潤遞增包幹、上繳利潤基數包幹、上繳利潤定額包幹和減虧包幹承包形式。
2、核定承包基數以及上交利潤遞增率或超收分成比例。一般來講,上交利潤基數應以上年上交的利潤額(所得稅、調節稅)為準。對于那些受客觀因素影響,利潤變化較大的企業,可以按承包前2至3年上交利潤的平均數為基數。上繳利潤遞增率或超收分成比例,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産增長潛力并适當考慮企業的技術改造任務确定。
3、拟定招标辦法和招标公告。發包方應組織有承包企業職工代表參加的招标委員會(或小組),負責招标事宜。确定投标者的基本條件和範圍。确定對投标者的考評内容。确定标底。草拟标書。
二、招标投标階段
招标投标一般分為三個階段:
1、發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一般包括承包企業的基本情況、投标範圍、投标須知、投标書的制作要求、投标的時間、地點、程序等。
2、投标。凡符合投标條件者(實踐中,個人、合夥及其它企業也可以成為承包方)均可參加。
3、開标。對參加投标者,經過招标委員會審查、考試、評試、答辯、選定中标者。
三、訂承包經營合同
選定中标人後,發包方立即應與中标人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其内容一般包括:
1、承包形式。
2、承包期限。
3、上交利潤或減虧數額。
4、國家指令性供應計劃和産品生産計劃。
5、産品質量及其他主要經濟技術指标。
6、技術改造任務、國家資産維護和增值。
7、留利使用,貸款歸還,承包者的債權債務處理、違約責任。
8、對企業經營者的獎罰。
9、争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簽訂後,當事人應當按照各地政府的規定辦理鑒證或公證手續。
發包方首先要選擇遞增包幹、基數包幹還是減虧包幹等哪種承包形式,其次确定承包費基數和利潤分成的方式,之後就是準備招标文件和相關資料,在經過發标、投标和開标,經評審委員會綜合考慮确定中标方後就可以簽訂承包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