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考研

同等學力考研

同力申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都可以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的要求與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是國家為同等學力人員開辟的獲得學位的渠道。根據國家教育部同等學力考研考生條件的限制,普通高校的專科生、成人教育的應屆本科生、屬于自考的專科生、有結業證書但沒有拿到學曆證書的本科生屬于同等學力的人群。申請人通過了學位授予單位及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并通過了學位論文答辯後,經審查達到了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者,可以獲得碩士學位。[1]
    中文名:同等學力考研 外文名:postgraduate entrance examination of the same educational level 别名:

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是指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曆,但業務水平能達到或基本達到本科畢業生水平的生源。凡不持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均屬同等學力。

學力:指學習能力和知識水平的簡稱。指一個人的知識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識、理解知識和運用知識方面的能力。

同等學力:學習經曆不同,但在知識水平和學習能力方面達到同等程度的人員。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經常出現和使用的概念。通常指申請學位者或報考研究生的考生中,雖然沒有大學本科或者碩士生、博士生學曆(包括獲得相應的學位),但通過自學或其它途徑達到了相當于大學本科或碩士生畢業以及博士生申請論文答辯時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的人員。同等學力是非本科、碩士生畢業者報考碩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備碩士生、博士生學曆的人員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時的必要條件。在我國,同等學力資格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接受其報考或申請的單位審核。

學曆:指一個人的學曆經曆。

同等學曆:指具有與某級教育相同層次的學曆或者獲得同級教育但非同一學科、專業的畢業證書(包括相應的學位)。同等學曆的概念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參考意義。如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經常出現的同等學曆考生(非某一學科專業畢業的本科、碩士生或學士、碩士學位獲得者)跨學科、專業報考碩士生、博士生;在學位工作中出現的非本學科、專業畢業的同等學曆申請者(碩士、博士研究生或碩士、博士學位獲得者)跨學科、專業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等。

相關規定

教育部規定參加同等學力全國統一外國語水平考試或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學士學位獲得者,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且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指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績)認定。

教育部發布的《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曆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 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标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可以報考研究生考試。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 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确定錄取名單。

國家政策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複試。複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 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是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國家教育部的統一要求,其目的在于以直接的形式檢測考生的實際水平。加試要求考生必須達到及格水平。對于 專業課加試的情況,考生應該在初試完畢接到複試通知後,盡早了解報考專業的要求,提早做好準備。例如:首都師範大學在2010年同等學力考研報考政策中規定:在全國碩士研 究生統一考試中,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首都師範大學規定複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于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 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否則取消複試資格。同等學力考生可跨專業報考。取得複試資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要加試兩門與報考專 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成人應屆本科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複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其他方面沒有特别要求。

另外,不同學校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要求不同。一般院校對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有更高的要求(如CET-4,論文,修過本科課程的成績表,甚至發表論文等等)。所以準備參加同等 學力考研的同學應該在複習前上網查詢有關資料後,并經過電話确認後再報考。

統考分數

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其中英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8分,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于16分;建築學的綜合考試和快速設計兩部分的成績均不低于60分。

申碩政策

此次政策調整主要對上述年限規定進行了放寬。即:申請學位人員通過上述考試的期限不再由國家統一規定,而是由學位授予單位自行規定。這一調整更加适應大部分人在職學習提高的特點和終身學習理念的要求,必将減少在職人員學業和工作相互影響的矛盾,為申請學位人員提供了更加合理、寬松的學習空間。

申碩流程

1、獲得學士學位。

2、報名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由各學校統一組織課程考試即為結業考試,考試成績合格,獲得結業證書。

3、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外語和學科綜合考試,由各學院到研究生院統一辦理手續。

4、公開發表一篇三千字左右的學術論文。

5、完成結業考試,通過國家外語和學科綜合考試,學術論文發表之後,各個學院将為學員安排教師進行學位論文的指導,完成論文答辯。

滿足以上條件可獲得碩士學位證書。

問題彙總

1、國家對申請人在申請學位過程中,有無假期的規定?

答:有。根據國務院學位會員發布的《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的第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人在通過資格認定後,為準備參加學位課程考試或論文答辯,可享受不超過兩個月的假 期"。

2、論文答辯的結論有哪幾種?

答: 答辯委中會根據論文的要求水平和答辯情況,可以作出三種不同的結論。

第一種結論:論文答辯通過,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由于論文答辯是在全部課程考試合格的前提下進行的,因此作出上 述結論,并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即表明對申請人的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認定全部合格,可授予碩士學位;

第二種結論: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

第三種結論:論文答辯未通過,,但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在半年後至一年内重新申請答辯一次,如果重新答辯 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3、如何确定指導教師?應該如何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

答:同等學力人員的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應由學校該專業碩士生指導教師擔任。申請人在開始撰寫學位論文時,由所在院、系、所指定指導教師。

建立了指導關系後,學員應主動與指導教師聯系,并按指導教師的意見撰寫修改論文,直至導師同意論文定稿打印。

4、 什麼是碩士學位論文?基本要求是什麼?

答:碩士學位論文是申請人獨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其标準應不低于學校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水平。即:對所研究的課題有新的見解,能表明作者具有從事科研工作或獨立擔負技術工作的能力,其基本要求是:

(1) 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 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論文的論點、結論和建議,應在學術上有一定的理論意,或對社會主義建設有一定的實踐價值。

(3) 對論文涉及的問題,應有堅實的理論基礎,系統的專門知識,掌握比較豐富的資料,熟悉曆史和現狀。

(4)論文應有自己的獨立見解。在研究課題方面應提出問題或新看法,或對已提出的問題做出新的分析和論證。通俗性的、泛論性的、或單純綜述他人楊果的文章或翻譯材料,不應認為是學位論文。

(5) 較好地掌握本學科,專業的研究方法和技能,論述觀點必須言之成理,持之有故,邏輯嚴謹,文字順暢。

5、碩士學位論文定稿後,怎樣提出論文答辯的申請?

答:碩士學位論文定稿指的是指導教師完成結論文的審定并在撰寫碩士學位《論文工作進程表》上簽?quot;同意定稿打印"。屆時,申請人應所在院、系、所辦公室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的申請,提交以下材料,辦理申請交費手續。

(1)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書;

(2) 碩士學位論文及論文摘要;

(3) 學位辦公室簽發的考試成績單;

(4) 外國語水平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及複印件;

(5) 學科綜合水平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及複印件;

(6) 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論文撰寫工作進程表。

6、碩士學位的審核程序是怎樣的?什麼時候能拿到碩士學位證書?

答: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程序與在校碩士生一樣,答辯通過以後由所在院、系、所統一彙總報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并報學位委員會審定,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一般在每學期結束前頒發。

7、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學曆教育還是非學曆教育?

答:按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文件規定,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在職人員進修,提高業務水平的一種教學形式。顧名思義,研究生課程進修班首先是進修,因而它是非學曆教育;其次進修的研究生課程--我國國民教育系列高層次的課程,因而它是我國大學本科後繼續教育的一種形式。

8、為什麼同等學力在職研究生隻有學位證?

答:研究生教育分為學曆教育和非學曆教育兩種,非學曆教育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學生畢業後隻有學位證書沒有學曆證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研究生招生屬于學曆教育,也就是說學生經過學習、考試,通過論文答辯後既有學位證書又有學曆證書。

在職申請學位不是學曆教育,申請人在獲得學位後,隻表明其在學術上已達到碩士學位的學術水平,具有碩士學位畢業研究生的同等學力(學習能力的"力"),不涉及學曆。因此申請人的學曆并沒有改變,也不能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

學位不等同于學曆,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現在經常出現将學位與學曆相混淆的現象,如有的人學曆為本科畢業,以後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博士學位,這時,學曆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博士學曆"。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