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購

集中采購

采購方式
集中采購(Centralized Procurement)是指政府采購中将集中采購目錄内的貨物、工程、服務集中進行采購,集中采購包括集中機構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内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集中采購機構對相同或功能相近的受托采購項目,應盡量集中在一次進行采購,以減少采購次數,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集中采購是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适應的醫院藥品采購管理模式,突出了現代信息網絡技術在采購管理過程中的應用,強制規範采購、銷售、配送的分開管理,體現了買方市場主導下買方與賣方利益的均衡化,體現采購管理逐步實現社會化的趨勢。[1]
    中文名:集中采購 外文名:Centralized Procurement 别名:

概念

指同一企業内部或同一企業集團内部的采購管理集中化的趨勢,即通過對同一類材料進行集中化采購來降低采購成本。

優點

1、集中的數量優勢

2、避免複制

3、集中采購形成規模運輸從而降低運輸成本

4、減少企業内部的各部門及單位的競争和沖突

5、形成供應基地

6、降低采購成本

弊端

(1)容易受外來因素的幹擾,如政府有關部門人員、公司上級領導推薦;

(2)内部人員分别推薦不同的單位,初選和評标時往往議而不決,工作效率低,會産生或增加内部矛盾;

(3)如果采購流程的任何一個環節不能

按期完成的話,都會導緻不能按計劃完成采購,進而影響工期、施工單位索賠等;

(4)采購主管部門往往誘緻性的推薦投标單位,緻使更優秀的單位被瞞報。所謂“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集中采購”就是:在《采購供應計劃》、《合約規劃》下,在某一個時間段内(如利用相對閑暇的時間),公司集中人員完成今後某一階段(如半年、一年)的所有采購工作,與供方單位簽訂合同,并約定好供應的時間、價格等。這就是第二層含義的集中采購。

集中功能

一、要體現在财政預算的安排上

财政部門對相同的采購項目應盡量集中在一個月裡進行統籌安排,避免多次

重複安排相同項目的采購而産生降低工作效率、喪失采購效益等弊端。任何政府采購項目,最終都要由财政部門負責付款結賬,對此,财政部門何時能安排采購預算資金就成了決定采購工作何時才能得以開始和實施的重要前提,因為,一旦财政部門安排了采購資金,相應的采購人就會随時去實施采購,因此,要充分提高财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地擴大政府采購的規模,對采購人的采購項目,财政部門就必須要從源頭上給予“通盤的、宏觀上的”考慮,具體來說,要将各個預算單位想要采購的相同或功能相近的項目,或是可以連環配套采購的項目,要盡量統一調度或籌集資金進行一次性的安排,否則,每個月都安排幾個相同項目的采購,不但浪費了時間、精力,還無法得到規模采購的效益。如在實際工作中,就有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門,由于不會科學地調度和合理地安排财政預算資金,從而造成每個月都安排幾個預算單位去采購幾台微機或其他辦公耗材等,這就明顯地失去了科學性和合理性,人為地增加了工作量。因此,集中采購的集中功能,首先就是要體現在财政部門的預算安排上,要有相對集中的科學性。

二、要體現在采購項目的委托上

采購人對其有關采購項目的采購,應集中在一次進行委托,不得人為拆分,多次采購。對采購人來說,有些采購項目是批量的,或是有“關聯”的,或是可相互“配套”的整體項目,如學校裡的“電教”項目,既有“網絡工程”項目,也有電視、電腦等物資采購項目,對此,就“電教”項目而言,其本身就是一個整體采購項目,無需再拆分或細化成“工程”項目與“商品采購”項目分别去委托采購,同樣,對原來就是一個整批的采購項目,更不可從量上進行化整為零,分次采購,如将10台電腦,分幾次采購等等,否則,這些行為就明顯會影響到政府采購的效果。因此,對财政預算已經安排的采購項目,采購人必須要不折不扣地實施集中采購,不得化整為零,不得私自采購。

三、要體現在采購項目的具體操作上

集中采購機構對相同或功能相近的受托采購項目,應盡量集中在一次進行

采購,以減少采購次數,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對集中采購機構來說,不但委托的采購人衆多,而且采購項目又紛繁複雜,委托時間也有早有遲等等,如果集中采購機構采取“随時委托、随時采購”的方式,勢必會發生多次、重複采購相同項目的問題,進而出現了重複勞動,增大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如果集中采購機構能采取“定期、彙總”的采購方式,将采購人委托的采購項目進行歸類,或按功能進行相互銜接、配套,每類項目每個月隻集中采購一次,這樣,就會人為地做大批次采購規模,既可以減少了工作量,又能獲得更大的規模采購效益。

四、要體現在采購項目的調試和驗收上

集中采購機構應統一組織技術專家、采購人等進行集中驗收把關,以節約人力、财力等。由于集中采購機構一批購進的采購項目涉及到多個采購人的委托,對此,如果要求采購人各自自己去找專家驗收,勢必會增大困難,也會耗費更多的時間、精力和财力等,而如果由集中采購機構能夠出面組織一個專家驗收小組,将整批采購項目一次性驗收完畢後,再交付采購人,就會減少諸多采購人的驗收工作量,節省了大量的時間、人力等,同時,集中驗收也會增強對驗收人員的監督,更便于對采購項目的質量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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