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群衆性生物學科競賽活動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聯賽(China High School Biology Olympiad簡寫CHSBO),簡稱全國生物學聯賽,是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由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聯合主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願參加的群衆性生物學科競賽活動。目的是為加強中學生物學教學,提高生物學教學水平;促進中學生生物學課外活動;向青少年普及生物學知識;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學素質;為參加國際生物學奧賽做準備。
  • 中文名: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 外文名:China High School Biology Olympiad
  • 簡寫:CHSBO
  • 又稱:全國生物學聯賽

簡介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是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由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聯合主辦的活動。首屆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于1992年8月l5日至8月19日在北京陳經綸中學舉行。至今已曆經21年,一大批熱愛生物學的學生在這個廣闊的平台上展現了獨特的個性與風采,他們從這裡走向國際,在世界大賽上摘金奪銀,成為生物科研領域的生力軍。

章程

總則

第一條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聯賽[(China High School Biology Olympiad簡寫CHSBO),以下簡稱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對外稱中國生物學奧林匹克(China National Biology Olympiad簡寫CNBO),以下簡稱全國生物學競賽]是在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管單位)、國家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領導和支持下,由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聯合主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願參加的群衆性生物學科競賽活動。

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目的是為加強中學生物學教學,提高生物學教學水平;促進中學生生物學課外活動;向青少年普及生物學知識;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學素質;為參加國際生物學奧賽做準備。

第二條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内容的深度和廣度在現行中學教學大綱的基礎上有所提高和擴展。

第三條全國生物學聯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組織學生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聯賽基礎上選拔、組隊參加全國生物學競賽。參賽應堅持自願原則,不要影響正常教學秩序。

組織

第四條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競賽委員會)由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共同組成。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由全國競賽委員會統一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各省分會(以下簡稱各省分會),每屆向全國競賽委員會報送分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名單。各省分會的權利和義務包括:

①負責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監督考試,确保公平競争。

②負責安排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物學聯賽監考人員和評閱試卷人員。

③組織編寫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的競賽資料。

④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和全國生物學競賽資金的籌集。

⑤組織召開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提高教學和考試質量的研讨會,擔任全國競賽委員會領導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調會議的執行主席。

⑥受全國競賽委員會的委派監督和觀察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過程。

⑦積極配合省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的工作。

⑧監督和評議全國競賽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具體工作分别由中國動物學會和中國植物學會負責組織,并聘請有關專家、教授組成全國生物學聯賽、全國生物學競賽命題小組,全國生物學聯賽巡視組和全國生物學競賽考評小組,負責選題、巡視和考評工作。

第五條在全國競賽委員會的指導下,由承辦全國競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領導、全國競賽委員會分會有關人員、地方動物學會、植物學會和當地有關方面組成應屆的組織委員會(包括一名全國競賽委員會的成員)、負責全國競賽期間的競賽條件、會務和經費籌備等。

信息

第六條各省分會負責組隊參加全國生物學競賽,每隊包括隊員4人、領隊和教練各1人,隊員須由本年度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聯賽一等獎獲得者中選拔産生,并在規定時間内報送參賽名單及材料。允許高一、高二學生參賽,但一個學生高中期間隻可以參賽一次。

第七條每年8月在承辦地舉辦全國生物學競賽。全國生物學競賽考試包括理論和實驗兩部分,理論考試使用機讀卡,也可有部分人工批改題目。實驗考試包括植物學、動物學、生物化三部分,分設實驗1、2、3、4四組,循環進行。理論與實驗分數比例各占50%,并分别對理論總分和實驗總分進行T-score計算,按T值後兩項分相加後的總分排定學生獎項,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以實驗分高者為先。

第八條全國生物學競賽理論考試和實驗考試允許查驗分數,須由參賽學生的所在省代表隊提出,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委員代為查閱。

第九條全國生物學競賽的試卷不公開,

第十條全國生物學競賽獲獎比例為(參賽學生總數):一等獎20%,二等獎30%,三等獎50%。

第十一條全國生物學競賽命題範圍以競賽大綱為主(已發),實驗考試增加細胞生物學和生物化學内容。重點考查參賽學生的生物學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的掌握情況以及應用這些知識的能力,考查學生的生物學基本實驗技能,考查學生的創造性、科學思維和分析問題的能力。

獎罰

第十二條全國生物學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可參加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冬令營,人數限制在18人,第十八名總成績若出現并列,以實驗分高者為先。允許高一、高二學生參加,但一個學生在高中期間隻可以參加一次冬令營。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組織測試,從進入冬令營的選手中選出4名,作為代表參加國際生物奧賽的中國隊隊員。

第十三條冬令營選拔的規則:全國生物學競賽總成績占10%,冬令營理論考試成績占30%,冬令營實驗考試成績占30%,冬令營面試成績(包括英語部分)占30%。選拔出國參賽的學生,必須身心健康,能夠承擔艱巨的考試任務,同時須具有團隊精神。

第十四條冬令營選拔賽的試卷不公開,

第十五條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完成每年參加國際生物奧賽中國隊的組建,一般有領隊2人、觀察員1-2人、隊員4人,人選由全國競賽委員會提名、選拔确定。在代表隊出國參加國際比賽前7-10日,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組織将出國參加比賽的隊員集中起來進行理論知識、實驗知識及技能等内容的培訓和行前教育。

第十六條全國生物學聯賽獲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和一等獎指導教師由全國競賽委員會頒發獲獎證書,每名一等獎學生最多可報三名輔導教師,全國競賽委員會按教師人數頒發指導教師證書,每張證書寫明全部教師姓名,排序以上報為準。

全國生物學競賽獲獎的選手将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在競賽閉幕式上頒發獲獎證書和獎牌,同時向獲獎學生的指導教師頒發證書。

第十七條為保證全國生物學聯賽和全國生物學競賽的公正性、權威性,全國競賽委員會和各省分會成員在工作中如出現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将對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取消其以後參與此項活動的資格,同時取消有關學生的考試成績、獲獎證書和保送生資格。

第十八條被處罰的行為包括:參賽學生違規、賽場工作人員失職、省級競賽負責人失職、組織機構失職。下列行為,均屬違規或失職行為。

1.參賽學生違規行為是指,在規定參賽學生應獨立解題(或獨立完成任務)的場合:

(1)将不允許夾帶的物品帶入考場并經監考人指出後不予改正;

(2)以不正當的方式提前得到競賽題目或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3)賽前及賽中為其他參賽學生提供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4)未經許可通過用各種途徑和介質将競賽答案帶入考場;

(5)不遵守賽場規定并可能影響公平競賽的其他行為。

2.賽場工作人員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在參賽學生獨立解題時:

(1)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而不制止、不上報;

(2)提前将競賽題目洩漏給參賽學生;

(3)不按規定為參賽學生提供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4)不按規定保存和上交競賽結果;

(5)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結果;

(6)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賽的行為。

3.省競賽分會負責人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在參賽學生獨立解題時:

(1)未經主辦單位許可擅自複制試卷;

(2)提前将競賽題目洩漏給參賽學生;

(3)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而不按規定懲罰;

(4)發現賽場工作人員有不規範行為不制止且繼續聘用

(5)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結果或成績;

(6)不按規定上報競賽結果;

(7)對于發現的違規或失職行為不向主辦單位報告。

4.省競賽分會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

(1)未經主辦單位許可擅自複制試卷;

(3)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

(4)未按照規定将有關情況上報主辦單位。

5.全國競賽委員會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

(1)競賽命題人員在命題後為參賽學生輔導;

(3)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

(4)沒有按照規定将競賽結果和有關情況上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

第十九條對違規或失職行為的懲罰

1.在全國生物學聯賽中發現選手有違規行為,取消該選手當年成績,從次年算起禁賽兩年。

2.在全國生物學競賽中發現選手有違規行為,取消該選手當年的成績,從次年算起三年内不得參加五項學科競賽中的任何一項競賽。

3.有失職行為的賽場工作人員将立刻失去監考者的資格,從次年算起三年内不得從事與奧賽相關的工作。

4.有失職行為的省分會負責人,全國競賽委員會會同該省五項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将立刻撤消其負責人資格,從次年算起兩年内不再聘任該職。

5.發現省分會組織者集體失職,全國競賽委員會有權取消該省兩年内參加競賽的資格,并通知該省五項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

6.上述1-5舞弊行為均由全國競賽委員會記錄在案,其中4.5舞弊行為将向各省發出通報,同時上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備案。

7.全國競賽委員會中的成員(包括命題者)如有第二十九條第五款中1、2、3中行為,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取消當事人參與競賽工作的資格。

8.對于全國競賽委員會的集體失職,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除提出警告外,有權取消對全國競賽委員會的經費支持,并有權收回對全國競賽委員會的授權。

9.對于有事實根據的真實署名投訴,接受投訴者必須受理,并對其真實性展開調查。受理投訴的單位有義務為投訴人保密。受理投訴的單位将不予受理沒有事實根據的投訴。

10.被處罰方可向其上一級單位或全國競賽委員會申訴,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為最終裁決單位。

經費

第二十條在全國生物學聯賽中各省分會根據本賽區報名參賽考生總數按當屆标準上交全國競賽委員會報名費或制卷費。

第二十一條各省分會在組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參加全國生物學聯賽和全國生物學競賽所需經費由各省分會自行解決。

第二十二條參加全國生物冬令營和出國培訓的選手需交納适量培訓費,原則由各省分會和所在中學承擔。

申辦

第二十三條凡參加全國生物學競賽的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參賽的權利,也有承辦的義務。每年暑假至冬令營期間為申報後年全國生物學競賽的時間,有條件時,可排定二、三屆承辦地。申辦的省分會和學校須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辦報告,申辦報告包括申請報告和承辦方案。全國競賽委員會在收到正式的申請報告後,組織委員開會讨論确定2-3個考察地方,組織委員到實地考察,再由全國競賽委員會開會讨論決定。

第二十四條承辦當年全國生物學競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派兩個隊參賽。

第二十五條全國生物學競賽的具體時間安排每年由全國競賽委員會另行通知。

考試大綱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綱要理論部分

全國競賽理論考試應當注意那些适用于同一類群中大多數生物的生物學概念。考試不應包括特殊事實、例外或者需要特殊或地方經驗的某地特有生物的知識。大部分試題應當考查學生的理解力、科學工作技能以及他們生物學知識的應用。單純考識記的試題應盡可能的少,不應超過總分的25%。理論部分應按注明的比例包括以下7個部分:

1.細胞生物學25%

細胞的結構和功能:化學成分、細胞器、細胞代謝、蛋白質合成、通過膜的轉運、有絲分裂和減數分裂

微生物學

生物工程學

2.植物解剖和生理(重點是種子植物)15%

組織和器官的結構和功能:光合作用、蒸騰作用和氣體交換、水分、礦物質和同化物的運輸、生長和發育、生殖(包括蕨類和苔藓)

3.動物解剖和生理(重點是脊椎動物)15%

組織和器官的結構和功能:消化和營養、呼吸作用、血液循環、排洩調節(神經的和激素的)、生殖和發育、免疫

4.動物行為學5%:行為的體系、行為的原因、争鬥行為、習得性行為

5.遺傳學與進化15%:變異:突變和漸變、孟德爾遺傳、多等位性、重組、伴性遺傳、哈迪-溫伯格定律、演化的機理

6.生态學15%:生态系統、食物關系、能流、生物-地球化學系統、演替、種群結構和動态、生物圈和人

7.生物系統學10%

結構和功能;主要類群中典型生物之間的演化和生态的關系在上述各主題中均應包括有科學思維的原則和生物學方法的原理的題目。

細胞的結構和功能:化學成分

蛋白質:氨基酸、三字母縮寫、蛋白質結構

蛋白質的化學分類:簡單蛋白質和結合蛋白質

蛋白質的功能分類:結構蛋白和酶

酶類:化學結構:脫輔基酶蛋白和輔酶

酶作用的模型:酶與底物結合。

細胞核:核膜、染色體、核仁

細胞質:細胞膜、透明質、線粒體、内質網、核糖體、高爾基體、溶酶體、液泡膜、前質體、質體·葉綠體

實施

1.選手的産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全國競賽的選手須由本年度全國生物學聯賽一等獎獲獎學生中産生。

2.全國競賽組隊與報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每年7月25日前向中國動物學會或中國植物學會上報參加全國競賽選手與指導教師名單。

全國競賽承辦單位應派遣觀察員考察上一屆全國競賽的組織實施。全國競賽承辦單位承擔競賽期間的組織與會務工作,承擔考務工作。

4.全國競賽收費由全國競賽承辦單位與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共同商定。

5.全國競賽試題制作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于7月30日前制作好。

6.全國競賽日程安排全國競賽的要素為:報到,領隊、教練會,開幕式,理論競賽,實驗競賽,參觀考察,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專家組與閱卷組批改試卷并按分數排定一、二、三等獎選手,閉幕式。

開幕式流程:開幕式由當地承辦方主持,不設主席台;首先領導、專家組成員、各省領隊及教練入會場就座;有條件的承辦方可安排入場式,每個省隊舉牌入場。講話順序為:當地領導講話及承辦方負責人緻詞,全國競賽委員會主任講話,選手宣誓,專家組宣誓。開幕式中間可穿插2-3個節目。

閉幕式流程:閉幕式由當地承辦方主持,不設主席台;各省隊的選手、領隊及教練提前入場就座,然後領導、專家組成員入會場就座。講話順序為:當地領導講話及承辦方負責人講話,全國競賽委員會主任講話,全國競賽委員會向承辦方、協辦方等贈送錦旗。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人按照銅牌、銀牌、金牌順序宣布獲獎學生名單,獲獎學生分組順序上台領取獲獎證書及獎牌。全國競賽委員會主任向下屆全國競賽承辦方負責人頒發授權書及賽旗交接。

7.發獎。全國競賽獎狀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頒發,獲獎名單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主任在閉幕式上宣布。發獎儀式按參賽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順序進行,除獎狀外是否發獎品由全國競賽組織委員會決定。

8.表彰證書。在全國競賽閉幕式上向全國競賽選手輔導教師頒發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優秀輔導教師表彰證書。表彰教師名單由各參賽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競賽組織機構在全國競賽前上報。

選拔

1.IBO中國代表隊選手從全國競賽一等獎選手參加的冬令營選拔賽中産生,選拔賽試題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制定。選拔主要對選手的知識基礎、全面素質和能力進行全面考察,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道德品質、思想作風、非生物知識基礎、學習能力、實踐能力,選手具備的超出中學教學要求的知識的水平高低優劣不作為選拔排名的依據。

2.出國前集訓于當年6月中、下旬報到,集訓曆時不超過2周。選拔期間的食宿由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委員會統一安排.食宿費用由參選選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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