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曼森

查爾斯·曼森

曼森家族領導人

查爾斯·米勒·曼森(CharlesMillesManson)出生于1934年11月12日,是美國著名類公社組織曼森家族的領導人。曼森家族崛起于20世紀60年代後期的加利福尼亞。曼森由于莎朗·塔特SharonTate和拉比安卡LaBianca謀殺案而被判入獄,其實曼森的罪行遠不止這些。謀殺案之前,他是一名歌手兼詞作家,生活在洛杉矶音樂産業的邊緣地帶。在曼森後來臭名遠揚後,他最終成為了精神錯亂、暴力血腥的象征。在美國,曼森被稱為最危險的殺手。

    中文名:查爾斯·曼森 外文名:Charles Manson 别名:最危險的殺手 民族: 籍貫:美國俄亥俄州人 畢業院校: 職業:殺人犯 主要成就: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34年11月12日 殺人數目:7人,但他自稱殺了 35 人 殺人方法:虐殺 犯案地點:美國西岸加州 現況:在聖昆丁監獄終生監禁 有關電影:《Helter Skelter》 殺人時間:1969 年

簡介

查爾斯·曼森被稱為“美國曆史上最瘋狂的超級殺人王”,1969年,他所控制的邪教組織“曼森家族”在兩天内連環屠殺了7人。直到今天,曼森案造成的影響依然餘波未了。曼森是迄今為止美國曆史上收信最多的監獄犯人,他平均每天會收到4封崇拜者寄來的信件。《滾石》雜志曾把曼森的照片登在了封面上,稱他是“世界上活着的最危險的人”。而“曼森家族”連環殺人事件也入選了美國《時代》周刊發布的全球20世紀十大要案榜。

童年生活悲慘後組織曼森家族n

上個世紀60年代末期,嬉皮士運動在美國達到高潮,性解放、毒品和群村居等成為其标志符号。大批出身中産階級的年輕人走上街頭,加入同齡人群體,以一種原始的聚居生活逃避主流文化。但對于查爾斯·曼森而言,這是一個讓他感到陌生的社會。查爾斯·曼森沒有選擇改變自己,而是披上博愛的外衣,把自己塑造成“上帝”,在利欲熏心的時候加害于他人。n出獄後,學曆僅有小學四年級水平的查爾斯·曼森以街頭賣藝為生,直到遇上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圖書館工作的瑪麗•布蘭納(MaryBrunner);曼森住進瑪麗的公寓,用音樂捕獲了瑪麗的芳心,就這樣,瑪麗成了曼森家族的第一個成員。此後,曼森走進嬉皮士聚集的地方,用從監獄中獲得的生活經驗和一些“科學神教”(Scientology)的理論,把自己成功塑造成了一個精神領袖。在1967年的嬉皮士活動“愛之夏”(SummerofLove)中,曼森在麾下彙集了大批信衆。n這些信衆大多和瑪麗一樣出身中産家庭,是一群迷茫、缺乏關懷的年輕人。也有男性想加入家族,但在初期,為了樹立絕對權威,同時滿足自己的控制欲,整個家族中,隻有曼森一個男人。據說查爾斯·曼森自己稱殺死了35人,但是警方調查出來的結果卻顯示隻有35人。這位殺人魔簡直比起中國的賈文革還要更加喪心病狂,因為查爾斯·曼森連孕婦都不放過。

監獄結婚

2013年底曼森與仰慕他的阿弗頓·伯頓準備在獄中舉辦婚禮結為夫妻。此事被曝光後,立即引發軒然大波。直到今天,仍有許多查爾斯的崇拜者,許多年輕人給查爾斯寫信,希望能加入曼森家族。甚至還有追随者開設個人網頁,以此來宣傳查爾斯的“思想”。據悉,2017年11月20日,美國曆史上最著名的“殺人魔王”——查爾斯·曼森就這樣老死在了監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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