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閉

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
幽閉: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于中國奴隸社會時期,最早的記載見于《尚書·名刑》。這是少為人知的“技術”,明朝人王兆雲在《碣石剩談》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隻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這就是通常所講的“幽閉”。至于是什麼器官墜落,有人認為是子宮,有人認為是陰道前壁,但這兩種脫垂并不能從根本上斷絕性交。對此,清人吳芗見解獨特,他說,婦女陰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封陰道,無法性交,從而達到懲處女子的目的。但此說亦并沒有現代解剖學依據。
    中文名:幽閉 外文名: 别名:宮刑 開始于:中國奴隸社會時期 最早記載:《尚書·名刑》 解釋:對女犯施行的宮刑

釋義

詞目幽閉

拼音:yōu bì

基本解釋

 [put under house arrest]∶幽禁;囚禁;禁閉。

詳細解釋

1.幽禁;禁閉。漢蔡邕《琴操·拘幽》:“無辜桎梏,誰所宜兮?幽閉牢穽,由其言兮。”唐白居易《陵》詩:“柏城盡日風蕭瑟,松門柏城幽閉深。”震述《女子解放問題》:“夫昔之男子,以幽閉女子為志者也,以壓制女子為天職者也。”

2.指關閉。《後漢書·高彪傳》:“冀一見龍光。以叙腹心之願,不圖遭疾,幽閉莫啟。”

3.古代施于女性的宮刑。《書·呂刑》“宮辟疑赦”孔傳:“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婦女幽閉,次死之刑。”魯迅《且介亭雜文·病馀雜談》:“誰都知道從周到漢,有一種施于男子的‘宮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對于女性就叫‘幽閉’。”

幽閉之刑、宮刑、椓刑三者的區别

幽閉:禁閉。參見劉向《列女傳.齊威虞姬》。

宮刑:男去勢。

椓刑:椓音啄,《說文》:椓,擊也。将女性恥骨擊碎(擊打緻恥骨骨折)。由於恥骨此處骨折,故而此處無法被觸碰,以達到禁淫的目的。

起源

王夫之

王夫之《識少錄》中說:“傳謂‘男子去勢,婦人幽閉’,皆不知幽閉之義。”

魯迅

魯迅在《病後雜談》中說,對于這種刑罰,“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将她關起來,或者将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兇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魯迅沒有細說“幽閉”是怎麼回事,偶想不是他賣關子,而是不忍或實在是恥于祖宗的“偉大發明”。

褚人

清朝褚人獲《堅瓠集》,在卷四裡有“婦人幽閉”一條,作者引用明代王兆雲《碣石剩談》中的一段話,把“幽閉”解釋為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其牝戶,隻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今婦有患陰頹病者,亦有物閉之,甚則露于外,謂之頹葫蘆,終身與夫異榻。””王兆雲自稱這解釋得自“刑部員外許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見,“幽閉”就是人為地造成的子宮脫垂,是破壞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古人亦認為這是僅次于死的酷刑(見《漢書·孔安國傳》)。所以王夫之說:“國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為這樣,此刑漸廢。

辭海

古代斷絕婦女生殖機能的宮刑。《書·呂刑》“宮辟疑赦”孔傳:“宮,淫刑也,婦人幽閉,次死之刑。”

——《辭海》

定義

上古說

——“幽閉”最早的記載是見于《尚書》:“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锾,閱實其罪”。孔安國注:“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婦人幽閉,次死之刑。”而孔穎達把“幽閉”解釋為:所謂幽閉,就是“閉于宮,使不得出也”的意思。可見,“幽閉”一詞的本意是把女子長期幽禁于密室裡,使她不再有接觸男子的機會,實際上是扼殺了女子本身客觀存在的性機能。據考證,幽閉和宮刑最初的使用範圍都是用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系,即“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勢也”。《伏生書》傳載:“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長期幽禁,性機能受到壓抑,雖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宮刑相比,其殘酷程度顯然要輕得多。後世在實際執行對婦女的幽閉刑罰的時候,并不是像遠古時那樣把婦女簡單地監禁起來就算了事。

椓刑說

——《尚書·呂刑》中列舉的殺戮無辜的酷刑有劓、刵、椓、黥等,孔安國認為其中的“椓”就是“椓陰”。“椓”據《說文》釋是以棍擊伐之意,據馬國翰《同耕帖》載,古有椓竅之法,謂用木棍敲擊女性上身,以破壞其生育機能。摧殘婦女生殖器官的椓竅之刑逐步更新了“幽閉”的内涵。

椓竅,也稱椓或椓杙,《詩經·大雅·召旻》中有“昏椓靡共”一句,前人注釋說:“椓,毀陰者也。”椓和杙的原意是拴牲畜的木撅子,用這樣的木撅子摧殘女性陰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漢景帝時,廣川王劉去和他的王後陽城昭信殘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又叫人把他的屍體撈出來,“椓杙其陰中。”這是對死人的手段,而對活人予以椓杙,其殘酷程度并不次于男子的宮刑。

“牝剔去其筋,如制馬豕之類,使欲心消滅”。明代徐樹丕指出,幽閉是将犯罪婦女的生殖器“剔去其筋”,像閹割雌性的馬和豬等牲畜一樣,使她的性欲望徹底滅絕。明朝初年常用這種刑罰,但由于做起來很危險,受刑的婦女多半被弄死,所以後來不再使用這種幽閉之刑。

“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今婦有患陰頹病者,亦有物閉之,甚則露于外,謂之頹葫蘆,終身與夫異榻”。清代褚人獲談到幽閉時,介紹的方法與徐樹丕所說的“剔筋”做法又不相同,他認為,椓竅,是用木椓捶擊女子的胸部和腹部,這樣,女子體内就會有一種東西下墜,堵塞陰道,她的下體就隻能小便,無法進行性交。這和婦女患陰頹病(子宮脫垂)的情形一樣,都是使陰道關閉,所以叫做幽閉。

綜上所述,“幽閉”就是人為地造成的子宮脫垂,這是古代殘暴的統治階級或是從病人身上,或是從制服牲口之中受到“啟發”而“發明創造”出來的。

存疑

魯迅在《病後雜談》一文中說:“誰都知道從周到漢,有一種施于男子的宮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對于女性就叫‘幽閉’,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将她關起來,或者将它縫起來。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兇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那麼,這種使魯迅吃驚的技術手段究竟是什麼呢?

褚人獲所說的婦女體内墜下來堵塞陰道的東西是什麼,并未講清楚,若把它理解為子宮脫垂或陰道前壁脫垂似乎也不大确切,因為這兩種脫垂不至于根本斷絕性交。對此,清人吳芗又提出獨特的見解。他說,婦女陰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平時不曾墜下來,一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住陰道,無法性交。而且,除了用刑之外,還可以用針灸的方法使羞秘骨下墜。他講了一個故事:有一個姓齊的乞丐醫術非常高明,人們都叫他齊叫化。他的一位同姓朋友是個儒生,娶的妻子卻性情極其淫蕩。有一天,這女人正和她的相好在家中鬼混,儒生從外邊回來知道了這一情況,他難忍羞辱,又不願張揚,在門外徘徊,進退兩難,煩悶至極而昏死過去。齊叫化正好趕到,把儒生救醒,問明情況,大笑着對儒生說:“對付這種女人太容易了。你把她喚出來,我給她治治病。”儒生叫門。婦人從屋裡走出來,齊叫化突然上前,用針刺中她的小腹,婦人大驚,急忙轉身跑回家中,立即病倒了。病好後,她感到陰部被一物完全堵塞,隻能小便,房事從此斷絕。儒生看透世事,不願進家門,就拜齊叫化為師,雲遊四方。數年後,儒生回到故鄉,得知妻子謹守門戶,不再有外遇,并且為他操持家業,井井有條,就和妻子相見。妻子痛哭流涕,誠心悔改。儒生找到齊叫化,齊叫化又給他的妻子在原穴位用反針法紮了一針,使陰道複原如常。儒生夫婦和好,不久生了一個兒子。吳芗講述這個故事之後說,幽閉之刑和齊叫化的方法道理相同,區别在于幽閉能“關閘”不能“開閘”,不像齊叫化那樣開啟自如。魯迅所查出的材料,就是指徐樹丕、褚人獲、吳芗等人的著作。但是,吳芗所說的“羞秘骨”是否合乎現在的人體解剖學,需要現代醫學進一步考證。

案例

魯迅說幽閉決非“将它縫起來”,固然不錯,但是,在任何殘忍手段都能使出來的古代社會裡,縫起來的做法并不是沒有。

案例一

“搗蒜納妾陰中,而以繩縫之。”——褚人獲《堅瓠集》記載,清初亳州有一個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取來一些蒜瓣搗碎,塞進婢女的陰道裡,又用針線把陰道口縫起來。婢女痛苦不堪。鄰居們知道了,非常憤慨,一起向官府告發。官大怒,下令逮捕妒婦,又叫來個皮匠,帶着錐子、線繩等對象,要把她的陰戶也縫起來。儒生害怕玷辱家門名聲,極力請求官府赦免。官說:“我這城門樓坍塌已久了,你能把它重建起來,我就免罪。”儒生不得已,竭盡家中财物,雇用了許多工匠民夫,把城門樓修造好了。後來,當地人戲稱這城樓為“縫陰樓”。

案例二

“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于井”——褚人獲《堅瓠集》記載,順治年間,常州有個官員和府中的一名奶媽發生了性關系,這官員的夫人知道了,就用錐子在奶媽的陰唇上鑽兩個孔,用一把鎖鎖上,把鑰匙丢到井裡。奶媽慘叫,痛不欲生,人們不得已,請來銅匠用鐵條打開了那把鎖。後來常州人說起這件事,把那位官太太稱做“鎖陰奶奶”。

案例三

清代朱梅叔還記述了他親眼見過的一樁鎖陰的事。墩這個地方有位沉某,本是儒家子弟,自幼無賴,長大後放棄學業,專事遊蕩。他性情淫毒,娶妻後常把妻子的妝奁拿去變賣,得錢便到花街柳巷去揮霍。其妻闵氏,相貌端正俊美,沉某置妻子于不顧,在鄉裡間到處漁色,人們畏懼他的橫暴,敢怒而不敢言。闵氏怕丈夫闖禍,經常婉言勸阻他,沉某大怒,說:“你不知道你丈夫本是色中豪傑嗎?竟敢這樣吃醋?”于是将闵氏剝光衣服,痛加鞭笞,直打得體無完膚。闵氏哀哭懇求饒命,沉某說:“今天我讓你知道我的手段。我玩的女人多了,還是未能滿足,你在家中隻有我這一個男人,而我又經常不在家裡住,哪能保證你不生邪念?”說罷,就把妻子捆綁起來,取出一把鑽,在她的陰唇上兩邊各鑽一孔,用一把小鎖鎖上。闵氏被打傷重,加上下體帶鎖,寸步難行,但害怕沉某繼續虐待,仍然堅持每天為他做飯。闵氏的哥哥有一天來看望,見妹妹步履蹒跚,面容憔悴,問她怎麼了,她無法回答,隻是垂淚。小外甥女向舅舅講了母親受苦的實情,闵兄急忙回去告訴母親和族人,族人群情共怒,約集多人,乘船來到竹墩,這時,闵氏已僵卧不起,看見母親,痛哭一場,竟氣絕而死。沉氏家族的人也聚集起來,族長下令抓到沉某,堆積柴薪把他燒死,才平息了衆怒。

這些案例,雖然不是官方執行的幽閉之刑,但和幽閉具有相似的性質,都是對婦女的非人的摧殘。可見,“幽閉”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紳之家也用,手段無不用其極,肆虐面很廣。縫、鎖之類,算是“幽閉”的衍生物。而官方執行的幽閉之刑的全貌究竟是什麼樣的?至今還有很多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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